9月19日,青海能源局發布多個建議答復函。
其中,《“關于立足柴達木資源優勢開創高質量清潔能源發展之路的提案”的答復函》表示,青海能源局正在編制的《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和《以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推進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建設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中,按照“以荷定源、以網定源、以儲定源”的原則,推動“源網荷儲+多能互補”一體化的模式,推廣N型組件、低風速大功率風機等新型設備,統一配套儲能設施都作出了有關要求,下一步,我們將在相關文件正式印發后做好貫徹落實。
《函》還表示,青海能源局正在推進海南州內國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前期工作,力爭盡快開工建設。第二批大基地7個項目,共計700萬千瓦,其中海南基地400萬千瓦。項目單位也組建工作專班,扎實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力爭9月底開工建設。
8月24日,青海省能源局在“關于加強海南州清潔能源產業建設的建議”——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第224014號建議答復的函上表示,省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取得重大進展,7個項目、合計700萬千瓦納入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項目清單,其中隆發共和100萬千瓦源網荷儲項目、中能建江蘇設計院/江蘇美科共和100萬千瓦源網荷儲項目、伏山共和100萬千瓦源網荷儲項目、中電建共和100萬千瓦光伏光熱項目共400萬落地海南州共和縣。

來源:青海省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項目清單(預備清單)
另,本次發布的《“關于增加光伏和分散式風電規模指標的建議”的答復函》表示,關于在尖扎縣增加分散式風電指標,2019年,為推動黃南州清潔能源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等文件精神,我們批復了《黃南州分散式風電規劃》,規劃總裝機規模17.6萬千瓦,其中2019年安排5.5萬千瓦,至今僅有“中廣核3萬千瓦項目”建成投用,其余2.5萬千瓦因建設成本高、投資收益差,項目安排后,業主未進行建設,指標已過期作廢,后續規劃的12.1萬千瓦分散式風電項目再未進行建設。
目前,分散式風電和集中式風電項目建設已無國家電價補貼,且需落實接入消納條件,納入全省新能源建設實施方案后方可實施。鑒于分散式風電成本高、收益低、消納難,根據尖扎縣現有用電條件建設分散式風電經濟性弱于集中式風電。為確保項目經濟可行性,后續將統籌考慮尖扎縣新增負荷、電網接入、消納外送等情況,積極推動開發建設集中式風電項目,促進黃南州清潔能源發展。
詳情見下:
“關于立足柴達木資源優勢 開創高質量清潔能源發展之路的提案”——省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第2022332號提案答復的函
李科加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立足柴達木資源優勢 開創高質量清潔能源發展之路的提案”收悉,現將相關事項答復如下:
一、電網網架加強方面
我局督促青海省電力公司不斷優化電網網架、消除薄弱環節,提升電網資源優化配置能力,保障清潔能源消納和可靠供電。2022年實施托素750千伏輸變電、魚卡~托素雙回750千伏線路等工程,海西750千伏骨干網架已從“柴達木-海西”長鏈式結構發展成海西750千伏“8”字形環網網架,海西至主網斷面能力大幅提升,電網外送和匯集能力大幅加強,省內電源互濟能力進一步提高。
目前,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已完成昆侖山(烏圖)750千伏輸變電工程前期工作并取得核準,正在加快推進工程初步設計工作,按照國家基建管理相關規定及合理建設工期,預計昆侖山工程2024年8月建成投運;國家第一批大基地項目下達后,我局督促青海省電力公司積極開展配套電網工程接入方案規劃研究工作,對丁字口75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設必要性進行詳細論證,該工程已通過電規總院納規評估,并已將評估意見上報國家能源局,該工程正在有序推動。
二、外送通道研究方面
海西州州內用電負荷遠小于現有新能源裝機規模,無法實現新能源就地消納,新能源發展與特高壓直流工程高度依存。我局督促青海省電力公司超前開展了海西外送通道研究,聯合國網經研院、能源院、中國電科院等高水平科研機構,開展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技術、清潔能源互補集成開發等大型專題研究10余項,形成了海西特高壓電源組織、電網支撐、匯集外送等“1+5”成果技術方案。目前,海西特高壓外送通道工程暫未納入國家規劃,待通道工程納入國家規劃后,我局將積極促請國網公司盡快開展工程可研工作,并配合做好屬地協調、協議辦理等各項工作,加快推動海西特高壓外送通道工程開工建設。
三、新能源帶動產業項目方面
一是我局正在編制的《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和《以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推進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建設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中,按照“以荷定源、以網定源、以儲定源”的原則,推動“源網荷儲+多能互補”一體化的模式,推廣N型組件、低風速大功率風機等新型設備,統一配套儲能設施都作出了有關要求,下一步,我們將在相關文件正式印發后做好貫徹落實。二是建立了公平競爭的綜合評分機制,積極引導新能源開發企業更加主動參與地方經濟社會各領域事業建設,將能源資源優勢轉化產業發展優勢。
感謝您對清潔能源發展工作的關心關注,我局將持續關注該項工作,促進青海清潔能源高質量發展。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政民互動板塊)
聯系人:李興 聯系電話:0971-6334968
青海省能源局
2022年8月26日
“打造泛共和盆地綠色特區推動綠色載能產業發展的提案”——省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第2022358號提案答復的函
熊元福委員:
您提出的“打造泛共和盆地綠色特區推動綠色載能產業發展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是我局正全力推進海南州內國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如期開工建設。我省第一批大基地項目共計1090萬千瓦,其中海南州大基地項目640萬千瓦,已全部開工。后期我局將繼續會同海南州能源局,按期調度發電項目,確保第一批大基地項目如期建成并網發電,以提高海南州清潔能源占比,為國家雙碳目標實現做出積極貢獻。
二是我局正在推進海南州內國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前期工作,力爭盡快開工建設。第二批大基地7個項目,共計700萬千瓦,其中海南基地400萬千瓦。我局6月17日已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國家關于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建設有關文件精神,要求項目業主充分認識建設國家大型風電光伏基地的重要意義,加快辦理前期手續,切實保障電網接入。項目單位也組建工作專班,扎實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力爭9月底開工建設。
三是海南州戈壁基地已納入國家大型風電光伏基地規劃布局方案。我們將按照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要求,會同海南州等有關方面制訂實施方案,推動國家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高質量建設。
感謝您對海南州新能源發展的關注支持。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政民互動板塊)
聯系人:趙斌 聯系電話:0971-6336436
青海省能源局
2022年9月15日
“關于加快推進清潔能源開發項目的意見建議”——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195025號建議答復的函
晁世海、胡紹軍、王延奇、俄日卓瑪代表:
您于2019年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清潔能源開發項目的意見建議”建議收悉,并于2019年8月30日對有關建議作出答復,現結合我局近年來工作作補充答復如下:
海北州剛察縣地區太陽能、風能資源優勢明顯,具有規?;_發清潔能源的良好條件。“十三五”以來,我們在嚴守生態紅線、“三線一單”管控要求的基礎上,支持海北州清潔能源規?;?、高質量發展。對于建設條件成熟的項目,我局及時納入全省開發建設規劃,全力推動落地實施。
一、關于“核準我縣扎蘇合光伏發電項目剩余210兆瓦建設指標,推進光伏清潔能源開發利用進程”的建議。
2012年,我局支持海北州制定了扎蘇合光伏發電園區規劃,規劃建設420兆瓦。2012-2015年期間,我局支持青海省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等在扎蘇合光伏發電園區建成光伏項目210兆瓦。2019年,因不具備電網接入條件,剩余210兆瓦光伏項目暫無業主開發,故未能備案建設實施。為推進海北州光伏清潔能源開發利用進程,我局支持海北州規劃實施剛察縣“源網荷儲”一體化等光伏項目,2022年7月,我局組織召開國家能源剛察縣5萬千瓦光伏項目并網協調會,推動項目于7月20日成功并網。同時,支持有關企業在海北謀劃實施新的光伏項目,有力支持了海北州清潔能源發展。
二、關于“在大唐風電一期49.5兆瓦納入規劃盤子的基礎上,將大唐風電二期100兆瓦和國家能源集團寧夏分公司70萬千瓦風電開發利用項目納入全省新能源開發利用建設總體規劃當中,促進項目早日落地實施并發揮效益”的建議。2019年海北州能源局核準了上述兩個項目,但因企業未能及時開發建設,項目開發超過核準規定期限,已于2021年自動轉至平價項目,不再享受政府電價補貼,企業已自愿放棄此項目的開發建設。
《青海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已印發實施,明確了我省要積極推進光伏發電和風電基地化規?;_發,形成以海南千萬千瓦級多能互補100%清潔能源基地、海西千萬千瓦級“柴達木光伏走廊”清潔能源基地為依托,輻射海北、黃南州的新能源開發格局。建議剛察縣深入研究規劃內容,科學謀劃布局新能源項目,并對擬納入開發建設項目做好生態保護區、土地資源、風光資源篩查調查工作,在落實用地條件和電網接入條件后,我局將及時納入全省開發建設規劃,推動海北州剛察縣清潔能源項目有序發展。
感謝您對海北州剛察縣清潔能源工作的關心關注,我局將繼續支持海北州剛察縣發展清潔能源項目。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政民互動版塊)
聯系人:趙斌 聯系電話:0971—6336436
青海省能源局
2022年9月16日
“關于推進碳中和示范區建設的建議”——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第224002號建議答復的函
馬建宏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推進碳中和示范區建設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支持海南州繼續擴大水能、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等清潔能源開發利用規模,推動氫能、抽水蓄能、化學儲能建設利用和集成互補,發揮優勢產業集群,進一步擴大新能源裝備制造、新能源產業延伸等相關優勢產業在海南州的布局”的建議。
(一)正在加快以黃河上游為主體的水電站開發和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等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一是拉西瓦水電站擴機項目已于2021年12月建成投運;二是李家峽水電站擴機項目預計2023年8月建成投運;三是羊曲水電站預計2024年7月首臺機組發電,年底全面投產;四是瑪爾擋水電站預計2024年3月首臺機組發電,年底全面投產;五是加快推進重大水電項目實施,茨哈峽水電站力爭“十四五”時期核準,目前正在加快開展前期工作。六是全力推進海南州內國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如期開工建設。我省第一批大基地項目共計1090萬千瓦,其中海南州大基地項目640萬千瓦,已全部開工。后期省能源局將繼續會同海南州能源局,按期調度發電項目,確保第一批大基地項目如期建成并網發電。七是加快推進海南州內國家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前期工作,力爭盡快開工建設。第二批大基地7個項目共計700萬千瓦,其中海南基地400萬千瓦。省能源局6月17日已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國家關于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建設有關文件精神,要求項目業主充分認識建設國家大型風電光伏基地的重要意義,加快辦理前期手續,切實保障電網接入。項目單位也組建工作專班,扎實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力爭9月底開工建設。八是海南州戈壁基地納入國家大型風電光伏基地規劃布局方案。已制訂《青海省“十四五”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實施方案》。海南州應加大用地、用林、用草等要素保障力度,保障基地項目落地。同時依托基地項目帶來的巨大市場化應用空間,積極謀劃新能源相關產業。九是支持共和新城實施地下熱水供暖改造,目前建成了300千瓦干熱巖發電示范項目,為推動共和盆地地熱開發積累了管理和技術經驗。
(二)正在積極完善多元儲能體系。一是推動我省抽水蓄能發展,“十四五”期間在海南州布局了貴南哇讓、共和、龍羊峽儲能(一期)和同德4個抽水蓄能電站,擬裝機規模1010萬千瓦。目前哇讓、同德和龍羊峽儲能(一期)抽水蓄能電站已完成可研階段三大專題審查工作,預計年內核準,共和抽水蓄能電站正在開展業主競配工作。二是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能源局正在編制《青海省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2-2035年)》,提出依托海南州清潔能源優勢布局一批綠氫示范項目。三是國家能源局積極支持青海儲能發展先行示范區建設。我省圍繞海西州、海南州千萬千瓦級清潔能源基地建設,布局一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重大儲能示范應用工程,依托該項目開展熔鹽儲熱、飛輪、壓縮空氣等多元儲能研究,爭取更多項目落地實施,并積極探索壓縮空氣、電制氫等多種儲能形式技術可行性及應用場景。
(三)近年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以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為指引,堅持上下游協同發展思路,依托青海省豐富的光熱資源,推進光伏、風電等新能源產業發展,促進全省工業轉型升級,實現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積極布局光伏、風電等新能源產業,已初步構建起新能源產業集群。一是光伏制造業。結合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引進了高景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麗豪半導體材料有限公司、阿特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等光伏制造企業,相關企業主要布局在西寧市,目前已初步形成光伏制造產業集群,構建起較為完整的光伏產業鏈。二是鋰電產業。依托鹽湖鋰資源,引進了弗迪電池公司、泰豐先行鋰能科技公司、時代新能源科技公司、諾德新材料公司等一批鋰電產業企業,相關企業主要布局在西寧市,目前已初步形成鋰電產業集群,構建起較為完整的鋰電產業鏈。三是風電制造業。結合當地的工業基礎和資源稟賦,明陽新能源公司、華匯化工機械有限公司、遠景能源海南州有限公司等風電制造企業,相關企業主要布局在海西州、海南州,目前已初步形成風電制造產業集群,構建起較為完整的風力風電制造產業鏈。
下一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按照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的要求和習總書記關于我省“四地”建設的殷切期望,積極推動我省新能源產業長足發展。一是發揮新能源優勢,積極培育推進數據中心,建設國家級大數據產業示范基地,繼續推進西寧市、海東市、海南藏族自治州三個數據中心集聚區建設。二是根據工信部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制造業有序轉移的指導意見》,發揮我省綠電優勢,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引導相關產業向能源富集地區布局。三是依托海南州現有產業基礎和資源能源優勢,引導相關產業在海南州布局。
二、關于“從省級層面推動清潔能源惠民工程,依托海南州水光風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項目,加大光伏、光熱、風電等新能源就地消納力度,力推新能源技術在城市區域供電、供熱、交通和建筑中的應用,完善城鎮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積極創建‘無廢城鎮’,建設‘無廢鄉村’,在打造‘零碳海南’方面給予更多的政策支持”的建議。
(一)加快推動清潔能源惠民工程。一是截止“十三五”末,全省光伏扶貧項目已全部實施。建成光伏扶貧項目總規模73.36萬千瓦,年發電產值預期8.8億元,扶貧收益5.7億元,帶動7.7萬戶、28.3萬貧困人口,收益貧困人口占全省貧困人口的52.5%,極大改善了貧困地區生產生活質量,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二是針對清潔供暖投資需求大、地方政府財力有限的省情實際,我省積極協調國家有關部委、銜接在青能源央企推進清潔供暖工作,啟動了興海、共和、同德、貴南清潔供暖示范縣建設。
(二)依托海南州水光風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項目,加大光伏、光熱、風電等新能源就地消納力度,推動新能源技術在城市區域供電、供熱、交通和建筑中的應用。一是省交通運輸廳持續推進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充分發揮交通運輸對產業布局、日常出行的引領作用,壓減公路運輸帶來的碳排放量。推動現代物流業加快發展,持續加強營運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和柴油貨車檢驗維修等環節監管,繼續做好新能源汽車在道路運輸行業、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和城市配送領域的推廣使用,全面推進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配合省工信廳進一步完善新能源交通基礎實施建設,重點支持服務區、交通樞紐等區域充電樁、充電站建設。加大行業公路建設節能新技術推廣應用,強化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公路養護綠色化發展,推行廢舊材料再生循環利用,引進新工藝、新工法,持續開展新能源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二是“十三五”以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發展和配套充換電設施建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發改能源〔2015〕1454號)等文件精神,省政府制定出臺《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青政辦〔2016〕65號),省能源局根據實施意見制定印發《青海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青海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十三五”規劃》,明確了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等全流程管理規范。同時,根據全省穩住經濟大盤等工作部署,省能源局已委托省電力公司開展《青海省充電基礎設施規劃》編制工作,擬按照重點、示范、按需發展原則,統一對全省充電基礎設施進行新一輪規劃布局,進一步加快全省充電樁建設。
(三)關于“無廢城市”建設。一是制定印發《青海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辦法》《青海省城市(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規范化運行臺賬(試行)》政策性文件,對全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進行統一規范。二是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青海省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提出“三個基本消除、一個顯著提升”目標要求。三年共爭取到中央專項資金4.17億元,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網135.64千米,有效提升了城市建成區范圍內污水收集處理效能。三是建立縣級自查、市(州)交叉檢查、省級部門執法檢查的監督檢查長效機制,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推動城鄉生活垃圾和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化治理。四是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印發《青海省深入打好城市、縣城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重點任務及責任清單》,在持續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的基礎上,主動加壓,將縣城黑臭水體治理納入攻堅戰重點任務,全面開展黑臭水體排查整治。經排查,目前全省城市、縣城建成區未發現黑臭水體及返黑返臭水體,結果已向社會公示。五是制定印發《青海省城市(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運行監督管理辦法》《青海省城市(縣城)生活垃圾填埋場規范化運行臺賬(試行)》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對全省城鄉生活垃圾填埋場運行管理進行統一規范。六是印發《關于建立城鄉生活垃圾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監督檢查機制的通知》,建立縣級自查、市(州)交叉檢查、省級部門執法檢查的監督檢查長效機制。七是完成《生活垃圾處理現狀及對策建議》全面分析全省垃圾來源及產生量、處理方式、設施現狀、保障運營等情況,針對全省城鄉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存的問題,分析成因,提出解決方案。報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青海省進一步加強城鄉生活垃圾治理行動方案(2021-2025年)》,為構建焚燒發電為主導的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新模式,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提供了政府依據和工作指導。
(四)關于“無廢鄉村”建設。一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結合省情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制定印發了《青海省推進鄉村建設行動方案(2022-2025年)》?!缎袆臃桨浮诽岢?至2025年,鄉村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60%以上的村莊達到美麗宜居標準,農牧區人居環境顯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穩步提升,鄉村長效管理和鄉村治理能力顯著加強的總體要求。二是以建設高原美麗宜居村莊為目標,堅持補短板、強弱項,在科學評估村莊現狀的基礎上,指導各地依據實際制定年度項目建設計劃,分類分階段滾動推進,穩步整體提升村莊基礎設施條件和人居環境水平。三是把實施鄉村建設行動與正在開展的高原美麗鄉村建設、鄉村振興示范村、農牧區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廁所革命”、農牧民居住條件改善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實現農牧區人居環境整體改善。四是指導各地建立健全村莊管護制度,配備管護隊伍,保障經費來源,做好村莊保潔、環境整治、垃圾污水治理、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的管理維護等工作。
感謝您對海南州能源、城鎮充電基礎設施、“無廢城鎮”、“無廢鄉村”等工作的關心支持。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政民互動版塊)
聯系人:何洋 聯系電話:0971—6336436
青海省能源局
2022年8月25日
“關于進一步支持海南州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建議”——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194007號建議答復的函
王建民代表:
您于2019年提出的“關于進一步支持海南州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建議”收悉,并于2019年8月對有關建議作出答復,現結合我局近年來工作作補充答復如下:
近年來,我省全力推進新能源產業發展,光伏、風電裝機規模不斷擴大,結構不斷優化,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發展態勢總體規范有序。截至今年7月底,海南州新能源裝機容量1368萬千瓦,其中光伏裝機容量928萬千瓦,風電裝機容量440萬千瓦。在積極推動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發展的同時,我們始終堅持將地區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的發展理念,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關于“將海南州千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爭取列入國家規劃”的建議
(一)統籌協調爭取納入國家規劃。一是統籌考慮我省新能源發展的必要性與迫切性,2018年國家能源局在《關于青海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有關事項的復函》中明確提出建設海南州千萬千瓦級可再生能源基地。二是國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明確提出建設黃河上游新能源基地,重點在青海海西州、海南州等地區統籌推進光伏發電和風電基地化開發。三是2022年初,國家大型風電光伏基地規劃布局方案明確提出建設海南州戈壁基地。按照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要求,我局已編制完成《“十四五”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實施方案》,并上報國家審批。
(二)科學謀劃加快重點項目落地。我省將打造海南州千萬千瓦級清潔能源基地作為重點內容,先后納入《青海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行動方案(2021-2030)》《青海省“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青海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等省級規劃,要求積極推進光伏發電和風電基地化、規?;_發,形成以海南千萬千瓦級多能互補100%清潔能源基地、海西千萬千瓦級“柴達木光伏走廊”清潔能源基地為依托,輻射海北州、黃南州的新能源開發格局。
二、關于“全面推行競爭方式配置光伏電站項目”的建議
根據2018年以來國家相關部委對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嚴格落實“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為促進風電、光伏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我省對2019年和2020年光伏競價項目、青豫直流一期配套電源項目、第一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開展項目競爭配置,海南州分別競得2019年、2020年光伏項目250萬千瓦、160萬千瓦,青豫直流一期配套電源項目450萬千瓦,第一批大基地項目640萬千瓦。
三、關于“推進供電機制政策改革,成立新能源自主電網,實現新能源電力直購直銷”的建議
(一)深入推進我省電力體制改革。2022年7月,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青海省國家儲能發展先行示范區行動方案2022年工作要點》,明確提出加快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進一步深化和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擴大儲能等電力品種參與市場交易,推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
(二)積極開展增量配電業務試點工作。根據2020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開展第五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2年4月以青能函〔2022〕159號批復了《海南州綠色產業發展園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項目規劃報告》,要求海南州能源局督促海南州綠色產業發展園區管委會加快開展后續相關工作。
(三)鼓勵新能源項目與用戶開展直購電交易。我省積極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綠色直購電交易試點工作方案的復函》文件要求,引導新能源企業參與省間綠電交易。今年7月省電力交易中心啟動省內綠電交易試點,達成交易電量9420萬千瓦時。目前,除扶貧、光熱、特許經營權、領跑者等項目外,我省新能源項目已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實現新能源項目與用戶直接交易。
四、關于“積極開辟第二條清潔能源特高壓外送通道”的建議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要求,我局已編制上報《“十四五”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實施方案》,明確以海南州為起點新建海南基地至中東部地區輸電通道1條,并依托基地項目拓展新能源產業應用空間,帶動相關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下一步,我局將加強與國家能源局溝通銜接,爭取方案盡快獲批,推動海南第二通道“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
感謝您對海南州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關心關注,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對海南州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支持。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政民互動版塊)
聯系人:何洋 聯系電話:0971—6336436
青海省能源局
2022年9月16日
“關于增加光伏和分散式風電規模指標的建議”——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198017號建議答復的函
更智才讓代表:
您于2019年提出的“關于增加光伏和分散式風電規模指標的建議”建議收悉,并于2019年8月對有關建議作出答復,現結合我局近年來工作再次作補充答復如下:
一、關于對尖扎縣光伏項目的扶持
2021年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關于報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我們積極組織全省各縣(區)申報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確定在全省32個縣開展屋頂分布式光伏試點工作,其中包含尖扎縣102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青海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上報國家獲批。在新能源市場化項目中,我們綜合考慮負荷及儲能(儲熱)落實情況、前期工作成熟度、建設條件等因素,確定在尖扎縣建設“40萬千瓦‘牧光儲’一體化項目”,項目占地1.064萬畝,總投資18.2億元,總計支付當地居民征地補償款3000余萬元,項目建設對新能源助推鄉村振興和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關于在尖扎縣增加分散式風電指標
分散式風電是小規模、低電壓、近消納、直接接入配電網系統、就地消納的風電項目。按照國家能源局2018年印發的《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分散式風電接入電壓等級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內消納,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級電壓等級電網反送電,且分散式風電的項目總規模不超過50兆瓦。因此,分散式風電與集中式風電相比,具有成本高、收益低、消納難等不足。
2019年,為推動黃南州清潔能源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等文件精神,我們批復了《黃南州分散式風電規劃》,規劃總裝機規模17.6萬千瓦,其中2019年安排5.5萬千瓦,至今僅有“中廣核3萬千瓦項目”建成投用,其余2.5萬千瓦因建設成本高、投資收益差,項目安排后,業主未進行建設,指標已過期作廢,后續規劃的12.1萬千瓦分散式風電項目再未進行建設。
目前,分散式風電和集中式風電項目建設已無國家電價補貼,且需落實接入消納條件,納入全省新能源建設實施方案后方可實施。鑒于分散式風電成本高、收益低、消納難,根據尖扎縣現有用電條件建設分散式風電經濟性弱于集中式風電。為確保項目經濟可行性,后續我們將統籌考慮尖扎縣新增負荷、電網接入、消納外送等情況,積極推動開發建設集中式風電項目,促進黃南州清潔能源發展。
感謝您對青海清潔能源發展的關心與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繼續關注青海清潔能源發展并提出寶貴意見。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政民互動版塊)
聯系人:陶亞東 聯系電話:0971-6336436
青海省能源局
2022年9月16日